(*兩性專欄*)

 

 

有句話是:燈紅酒綠照穿男人花心,逢場做戲最怕女人多情。男人的逢場做戲是眾所周知,也司空見慣。他們的所謂“做”,也只是做作,是身處事外,冷眼觀花。男人可以在很多女人面前奉獻他的曖昧,當他喊你“寶貝”的時候,眼裏可能盯著別的女人。


 
其實他的“做”是假的。男人的戲,只看不演。而女人的戲呢?癡迷不悟的通常是女人。女人的戲,既看又演,自己就是主角。成為當局者迷,失去理智,陷入雲裏霧裏,難以自拔甚至奮不顧身的,通常也是女人。


 
愛到飛蛾撲火,是種墮落。女人卻做了。總是明知故犯。因為在她們眼裏,只有一個目標:得到那個男人。她需要歸屬感,需要名份,需要虛榮心。要說執著,女人是到家了。她可以像杜十娘那樣,寧為玉碎不為瓦全;她可以淪為第三者,不介意背負罵名,等待一個不可能屬於她的男人,承受只有自己知的身心煎熬。


 
刻骨銘心的,浪漫淒美的愛情,在於“可望而不可即”,永遠存在於追求中思念中。或是有遺憾的,得不到的,不快樂的。——這便是千古以來,一種走火入魔的“毒”。而感性的女人,比男人更缺乏抵禦力,一旦中招,便“病來如山倒”,總為癡情所累。“病”去卻如抽絲,永遠抽不完,藕斷絲連。女人要是認定愛的男人,就如陸小曼之於徐誌摩,雖然不奢望得到,但直至老死,也不忘要求葬在他身旁。而徐誌摩,一生周旋於三個愛他的女人中間,其實愛的並不是“某個女人”,而是“心中的理想”。換句話說,他在愛的,是他自己的幻象。


 
有人說男人更重情,事實上他們更重自己。為什麼離婚總是由女方提出?因為萬念俱灰的總首先是女人,是因為女人對雙方感情的完美要求,她們決不忍受感情生活的暇疵,把這一切看得比什麼都重要,所以她們只好選擇,不原諒。而男人想的是怎麼為自己創造多彩的生活,怎麼使自己不枯燥。他總可以大模大樣背著女人偷歡,勁享齊人之福,回家卻一副無辜和失憶的模樣?而女人,萬一她遇見喚醒真愛的男人,會下巨大的決心,寧願放棄眼前所有?在女人眼裏的愛是巨大的,大得可以填滿整個生命,寫滿整個人生。


 
女人的不為瓦全有時是很令人吃驚的。女人是純粹的感情動物,願意為愛而破碎;而男人,在他們的字典裏藏有太多欲望,他們永遠把感情放在側邊。於是男人和女人,總是交錯地糾纏,而重創者,總是女人。


 
一句“我愛你”,令女人心動,軟弱,易感,終於自投羅網,遍體鱗傷。而男人看在眼裏,樂在心上,如看一部真人戲。每一個女人,都是男人一出戲裏的主角,被男人隔岸觀看。什麼時候,女人能跳出來,做回自己,不為情所累。女人之所以未戰勝男人,不是輸在生理上,而是輸在“愛”這個字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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