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VS愛情專欄)

 

 

 

所謂婚姻,就是彼此拔掉身上的刺能夠依偎在一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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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則沒有這回事。.

陷在熱戀中的男女身上都是沒有刺的,或者說,都是把那些刺隱藏了的。.

更甚者,彼此是互愛對方身上那些刺的。.

所以從古至今,愛情的力量通常都比婚姻大。.

戀愛的時候,即使再怎麼如膠似漆,那也是兩個個體在“運動”。.

結婚了,成為一家人了,左手摸右手了。.

那些隱藏在人性深處、與生俱來的“刺”便像扎手的栗子蓬那樣,直愣愣地豎了起來。 .

真正的婚姻生活是從“撕破臉皮”的那一天開始的,之前的日子頂多算辦家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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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經常說“成人”這個詞,而且還將結婚作為成人的一個標誌。.

其實如同“初戀時我們不懂愛情”一樣,結婚時我們未必也懂得婚姻。.

只有經歷過婚姻的歷練,一個人才能真正成熟起來,雖然為成熟付出的代價總是很昂貴。.

從第一次產生不耐煩的心理開始,從堅定“誰也沒有權利改變我”的“信念”誕生的那天起,屬於婚姻的戰爭才剛剛開始。.

這個時候“愛”成為一個砝碼,一個互相進攻的武器,一種拔刺工具…… .

結婚七年是沒有必要談情說愛的——如果以傳統的“七年之癢”為標準的話,這七年是愛情寂靜的“墳墓期”。.

是爭奪家庭話語權的“激戰期”,想討論婚姻內有沒有愛情這個話題,那麼好,過七年之後再來。.

在愛情快餐化的今天,給婚姻打個折,起碼要過三年之後再來。.

堅持不下來的紛紛成了逃兵,堅持下來的則成了英雄。.

能造就一段婚姻佳話,也是配得上“英雄”這個稱謂的。.

但正如每個英雄的身上都彈痕纍纍一樣,撥開完美婚姻那襲華麗的外衣,裡面同樣千瘡百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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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內之愛是一種軟暴力。.

那是在雙方筋疲力盡、互相妥協之後仍然存在的一種敵視與敏感,那是一種彼此排斥又互相依賴的無奈的幸福。.

在經過時間的考驗之後,你明白世界上不可能再有如此瞭解你且可以容忍你的人了。.

即使有的話你也會沒有勇氣去尋找,因為那意味著還要從頭開始重新經歷一番歷練。.

這種歷練的可怕程度甚至足以抵擋外界的誘惑。.

你聽說過那個關在籠子裡的猴子的實驗嗎?.

如果籠子的左邊通了電源,那麼猴子在經過幾番嘗試遭到打擊之後,便會老老實實、永永遠遠呆在籠子的右邊,不敢越雷池一步。.

很多婚內人都是那只習慣了呆在右邊的猴子。 .

為了和平相處,為了營造溫馨的環境,不讓那顆已經被殘酷生活折磨得脆弱不堪的心再添上一筆來自內部的傷害。.

許多人開始學會妥協、忍讓,甚至曲意逢迎、息事寧人。.

兩個人成了光著身子的刺蝟,可以放心地擁抱在一起。.

只是偶爾還會如驚弓之鳥,惶然而倉促地跳開,在意識到沒有危險的時候,再默默地靠近。.

你掌握了對方的致命傷,但再也不忍下手。.

對方痛苦的樣子,讓你再也無勝利的快感而言,而是讓你從內心深處生出憐憫之意——這就是愛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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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愛彌足珍貴。 .

我甚至想不出非親情之外能比這種愛更真實的愛了。.

也許男女的婚姻關係注入了親情的因素之後會變得無比堅固。.

它常常讓我想起那個名叫“白頭偕老”的典故絕非傳說。.

男人和女人之間的差距太大了,大到“一個來自火星,一個來自金星”。.

但如果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能夠放棄自己所在的“星球”的立場。.

建立共有“星球”大家能夠遵守的新秩序,這又何嘗不是天下男女借鑒模仿的對象。.

現代婚姻溫情的一面漸漸地少了,是因為殘忍的一面在漸漸擴大。.

隨著對伴侶選擇權和放棄權得到更為自由的使用。.

那些曾經互相傷害過,如今卻重新建立永恆契約的人,我認為他們之間的愛,不亞於少男少女的初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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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自 太平洋女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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